2008年9月21日星期日

新的会计准则

1.早在2006年2月15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2007年1月1日此准则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成功实施和进一 步推广,创立了中国企业管理与世界全方位接轨的重要保障体制。2007年7月,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透露,2008年新准则的实施范围将扩大到中央国有 企业,2009年进一步扩大准则实施范围。这意味着国内企业将全面使用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与此同时,所有中国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已是大势所趋。
新 准则的实施会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进一步缩小会计收益调整空间,将给我国企业带来巨大考验,对企业财务人员的执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上 市公司率先实施的新会计准则,将为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带来大幅变革,企业原有的信息系统也面临着新的升级或更换。

2.新准则对会计核算系统的影响
简单而言,会计核算系统为会计核算提供一个记录会计分录、根据会计分录进行分类汇总、最终输出会计报表的平台。因此,新准则实施对会计核算系统主要影响是科目编码规划、科目新增设置、科目余额结转、分拆、合并等工作。
根据新准则指南附录“一、会计科目”所言:“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企业在不违 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 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 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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